据《纳人报》10月22日报道,在纳米比亚居住的邓姓女华商2010年1月19日在纳米比亚Hosea Kutako国际机场离境时被查出携带67000美元现金而无财政部相关批准文件,被指违反纳外汇管制规定。温得和克地区法院2012年2月作出判决,没收67000美元现金,处以20000万纳元罚金或3年监禁。邓不服,提出上诉。邓的律师称,有证据表明邓是从合法中介温得和克兑换的美元,用于回国动手术;邓于1996年开始在纳居住,已获得永久居留权;纳对于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外汇管制规定是每年汇出额不超过50万纳元,67000美元在当时相当于496000纳元,没有超过上限,因此邓无罪。温得和克高级法院周一作出最终判决,宣判邓无罪,国民收入基金返还邓67000美元。 (责任编辑:D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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