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深交所关注发函约谈 天晟新材取消“委托投票权”尝试
10月26日晚间, (300169.SZ)公告显示,公司取消了被市场解读为“租壳”的资本运作模式。
公告中称,协议双方慎重考虑后认为,控股股东委托投票权在法律法规上虽无禁止性规定,但确实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使上市公司保持经营管理工作的稳定,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为避免市场猜测,经上述协议涉及的相关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取消上述协议中有关股东投票权委托的所有条款。
而在10月27日晚间,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鉴于此前协议需要修订并重新签署,公司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该重大事项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市场各方发现,目前各方普遍认同的,是天晟新材“委托投票权”的方式确实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营管理风险。但关于这一方案是否会触碰“不得在借壳上市”的规定,则存有争议。
10月27日,一位接近天晟新材的人士表示,这个方案公司方面也是深思熟虑的,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可能考虑欠周。
而据某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创业板与其他板块不同,从一开始就强调不支持借壳上市等操作,天晟新材的方案已经有这个苗头,只是变相分步完成。监管层希望向市场强调一个理念,即创业板市场不支持这样的操作。当然,最终取消是公司自己的选择。
可能影响经营管理稳定性
此前的10月22日,天晟新材公告称,公司四位主要股东吕泽伟 、孙剑、吴海宙、徐奕日前与杭州顺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顺成”)签署协议,四人将合计所持上市公司 23.81%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投票权及相关权利委托给杭州顺成行使。交易完成后,杭州顺成享有天晟新材权益股份将达到总股本的 29.95%,由此成为控股股东。
据天晟新材10月22日公告,杭州顺成在相关股份过户后拟对天晟新材董、监事会实施改组,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向上市公司提出主营业务优化或整合方案,为上市公司引入资产。天晟新材后续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向非公开发行对象以外的主体收购资产或股权,预计收购涉及的总资产规模不超过15亿元,这一规模不超过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的72%。杭州顺成负责人赵兵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及后续资产引入计划将不构成借壳上市。
这一尝试引起市场多方关注,包括监管层。
据公司26日晚间公告透露,深交所在事后审查中关注到该事项,已就事项涉及的交易目的、合法合规性、对上市公司影响、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向公司及相关方发送问询函件,并约谈了相关人士。
“监管层讲了他们该讲的,公司说了自己该说的,并做出了选择。”前述接近天晟新材人士表示,市场把这一方案说成“租壳”并不准确,因为大股东并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只是委托了投票权。
“委托投票权对公司稳定性确实有一定的风险。”其承认,杭州顺成只有公司6.14%的股权,但通过委托投票权的方式具有控制公司的能力,如果杭州顺成后续做出的事情有损公司其他股东权益,这样的风险要是发生,确实不好处理。
一位深圳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实际控制人变化带来的风险确实不容小觑,这个案例中杭州顺成要对天晟新材董、监事会实施改组,新的团队就可以控制企业的经营,从这一点来说,后续如果经营好就皆大欢喜,如果经营不好就对公司或股民会有利益损害,而且损害之后该由谁来负责可能都不明确。
后续重组仍存悬念
这一方案是否会触碰“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的规定,目前仍存有争议。
据上述接近天晟新材的人士表示,在深交所的约谈中,前述协议双方表示,初衷是希望为公司引入新股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上市公司引入优质资产,加快公司发展,并无意愿规避“创业板公司不允许借壳上市”的规定。
“这个方案本来就不是借壳,不存在什么规避借壳的问题。”该人士称。
而前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证监会上周五发布的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办法》中能看出来,借壳上市的判断标准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其二是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这个方案实质上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前述深圳资深投行人士称,天晟新材通过这一尝试,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就发生了变更,满足了第一个条件,对于第二个条件,尽管公司方案中强调收购资产规模不超过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的72%,但是借壳的判断关键并非是资产占比的差距,而是一方借用一个平台来做资本运作,导致这一平台的基本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0月27日,接近天晟新材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后续并购操作公司仍会跟杭州顺成继续谈,看是否能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作方式。 (责任编辑:D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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