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81624号公告,将哥斯达黎加自新城病非疫区删除,自即日生效。
未列于表一的国家(地区)属于疫情不明或已发生疫病等国家(地区),其检疫物输入依“动物及动物产品输入检疫条件”及其他检疫法规中疫区相关规定办理。
公告生效日(不含)前已装船(或装机)运往台湾地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在此限。